一则行政复议案引发的思考 |
| |
引用本文: | 吴振祥,许淑敏.一则行政复议案引发的思考[J].中国质量技术监督,2004(12):46-47. |
| |
作者姓名: | 吴振祥 许淑敏 |
| |
摘 要: | 2004年5月21日,被申请人(某县质量技术监督局)在申请人(该县某茶厂)进行现场检查,发现两个问题:一是部分茶叶超保质期;二是部分茶叶未标注生产日期和保质期。针对以上问题,执法人员依据《行政处罚法》的规定,当场对该茶叶予以登记保存(期限7天,保存地点为该县局)。经立案调查,
|
关 键 词: | 质量技术监督局 茶叶 立案调查 现场检查 茶厂 县局 问题 行政复议案 被申请人 《行政处罚法》 |
本文献已被 维普 等数据库收录!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