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撤销(注销)不应也不能取代登记机构依职权进行更正登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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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本文: | 吴坚.行政撤销(注销)不应也不能取代登记机构依职权进行更正登记[J].中国房地产,2008(1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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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吴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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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单位: | 南京市房产局产权市场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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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本文是一位实际工作者对工作中所遇问题进行的思考和研讨。十分欢迎广大读者就文中的有关问题,特别是文章最后所提的有关问题进行讨论;更希望更多的一线工作者就实际工作的有关认识和思路,为本刊写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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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 键 词: | 登记机构 撤销 行政 更正 职权 工作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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