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物业税:“空转”试点扩大,开征势在必行
引用本文:吴学安.物业税:“空转”试点扩大,开征势在必行[J].住宅与房地产,2007(11):50-52.
作者姓名:吴学安
摘    要:备受瞩目的物业税推进工作近期有新的进展。国家税务总局和财政部近日批准安徽、河南、福建、天津四省市为房地产模拟评税试点地区。至此,包括首批的北京、辽宁、江苏、深圳、宁夏、重庆,已有十省市开始物业税“空转”运行。

关 键 词:物业税  国家税务总局  试点地区  财政部  房地产  省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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