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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陆家豪事件看独立董事对财务报告的法律责任
引用本文:李明辉.从陆家豪事件看独立董事对财务报告的法律责任[J].审计理论与实践,2003(7):7-9.
作者姓名:李明辉
作者单位:厦门大学会计系
摘    要:一、陆家豪事件的经过 2001年9月27日,中国证监会发布证监罚字2001]19号“关于郑州百文股份有限公司(集团)及有关人员违反证券法规行为的处罚决定”,认定郑百文上市申报材料和上市公告书存在严重虚假和重大遗漏,虚假上市;上市后采取虚增利润、配股资金实际使用情况与信息披露不符、隐瞒大额投资及投资收益事项、编制虚假会计报表等手段,导致1996-1998年度的年报中存

关 键 词:陆家豪事件  公司  独立董事  财务报告  法律责任  注意义务  中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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