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沙应升为省级特区 |
| |
引用本文: | 焦利.三沙应升为省级特区[J].中国企业家,2012(15):28. |
| |
作者姓名: | 焦利 |
| |
作者单位: | 《国家行政学院学报》副主编 |
| |
摘 要: | 7月24日,三沙市人民政府正式挂牌成立,取代原先的西南中沙群岛工委,管理南海诸岛及其海域,管理机构的层级由县处级上升为地市级。为了更好地实现对南海海域的行政管辖,下一步应该将三沙市升格为省级建制,将南海西南中沙群岛从海南省分离出来,变成直属中央管理的特区。
|
关 键 词: | 特区 南海资源 行政管辖 海域使用权 省级 群岛 南海地区 边疆地区 地方政治 台湾建省 |
本文献已被 CNKI 万方数据 等数据库收录!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