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本学科首页   官方微博 | 高级检索  
     检索      

“保胎假”期限有限制吗
摘    要:Q目前,我公司(上海)有一位"三期"员工,已经连续休了三个月的保胎假。由于该员工的预产期为今年10月,她提出要从9月开始休年假、病假、产假,待其产假结束之后再返岗工作。该员工的劳动合同将于今年9月18日届满,她本人也提出要求续签劳动合同。请问是否可以不与该员工续签劳动合同?保胎假、产假、病假的期限有无法律规定?

关 键 词:劳动合同  休年  原合同  医疗期  于产  证据材料  工作安排  胞胎
本文献已被 维普 等数据库收录!
设为首页 | 免责声明 | 关于勤云 | 加入收藏

Copyright©北京勤云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京ICP备09084417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