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谁“动”了我的工资
引用本文:孙华,周芝芸,苏丽霞,翁伟琪,魏浩征.谁“动”了我的工资[J].人力资源,2013(7):74-77.
作者姓名:孙华  周芝芸  苏丽霞  翁伟琪  魏浩征
作者单位:上海中电振华晶体技术有限公司行政人事部;亚东石化(上海)有限公司人力资源处;上海某外企中国总部;上海畅联国际物流有限公司人力资源部;劳达集团
摘    要:随着《劳动合同法(修正案)》的尘埃落定,"同工同酬"问题再一次被推向舆论的风口浪尖。如果人力资源工作者对"同工同酬"没有一个清晰的界定,在实际工作中,特别是在劳动者薪酬管理上必将困难重重。案例一:徐某于2007年8月到某机械公司工作。因其尚不能独立当班,公司遂安排其与刘某共同工作。同年10月,徐某在工作中受伤。经鉴定,徐某构成八级伤残。因该公司未依法为徐某缴纳保险,徐某起诉要求公司赔偿其各项工伤保险待遇和停工留薪期间工资,共计15万余元。

关 键 词:同工同酬  员工  工资水平  公司  劳务派遣  劳动合同法  劳动法  实际操作  工资待遇  主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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