产前假如何界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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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本文: | 陈敕赫.产前假如何界定[J].人力资源,2014(3):59-5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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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陈敕赫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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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正>HR来信:陈某于2012年2月入职我公司(上海),并签订了一份为期三年的劳动合同,担任生产主管职务,月薪5000元。2013年6月起,陈某开始请病假、休产假、晚育假等,直至假期届满才返岗上班,病假期间,公司按照每月1620元的标准为其发放薪资。返岗后不久,陈某声称其产假之前虽然请的是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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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 键 词: | 劳动合同 生产主管 工资差额 劳动法专家 用人单位 医疗保健机构 二十三条 怀孕期间 正常生育 妊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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