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孕期内不能解除劳动合同
引用本文:同仁.孕期内不能解除劳动合同[J].上海劳动保障,2000(5):41-41.
作者姓名:同仁
摘    要:案情简介:周某于一九九六年四月通过招聘进人本市某合资企业工作。进单位时双方签订了劳动合同,合同期限至一九九九年四月止。一九九九年三月中旬,周某有妊娠反应,经医院检查确认其怀孕,并为她出具了怀孕证明。三月三十日,企业通知周某合同到期,不再续订合同。周某就其怀孕事实找企业交涉未果。

关 键 词:解除劳动合同  一九九九年  孕期  企业工作  合同期限  怀孕  案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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