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本学科首页   官方微博 | 高级检索  
     检索      

从丽江花园案想到的
引用本文:杨戟.从丽江花园案想到的[J].中国物业管理,2006(1):44-45.
作者姓名:杨戟
作者单位:广州华侨物业发展公司
摘    要:案例简述]:广州丽江花园原收费标准为2.00~3.50元/平方米·月。《广州市物业服务收费管理实施细则》出台后,广州市丽江花园的部分业主要求管理方按政府公布的指导价(1.45~1.96元/平方米·月)收取管理费,并同意按指导价的最高一级标准(1.96元/平方米·月)支付管理费。但未获管理方同意。于是部分业主便从2005年1月起拒交管理费,而且由于管理费与水费是捆绑收取,因此业主在拒交管理费的同时也拖欠了管理方预交的水费。为此,管理公司将欠费业主告上法庭,但结果法院判丽江花园管理公司因未执行新颁布的法规而败诉。最近,广州丽江花园管理公司…

关 键 词:丽江花园  服务收费管理  收费标准  广州市  实施细则  管理费  指导价  平方  出台  物业
本文献已被 CNKI 万方数据 等数据库收录!
设为首页 | 免责声明 | 关于勤云 | 加入收藏

Copyright©北京勤云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京ICP备09084417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