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物权法(草案)》审议 老总纵论发展大计之一:《物权法》是部构建和谐社会的基础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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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本文: | 赵鸿涛.《物权法(草案)》审议 老总纵论发展大计之一:《物权法》是部构建和谐社会的基础法[J].中国物业管理,2005(8):34-3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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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赵鸿涛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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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单位: | 上海科瑞物业管理发展有限公司,大连远洋物业管理有限公司,北京远洋基业物业管理有限公司,银达物业管理有限公司,北京达文物业管理有限公司,江苏爱涛物业管理有限公司 本刊记者,总经理,总经理,总经理,总经理,常务副总经理,总经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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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日前正处于审议阶段的《物权法(草案)》牵动了社会各界的心,它的出台对于物业管理行业也将发挥重要的作用。《物权法》不仅给物业管理行业带来一次新的发展机遇,同时也给物业管理企业带来新的挑战。面对即将到来的变革,物业管理企业如何应对?第一线经理人一起讨论了他们对《物权法》的看法和认识,以及今后企业打算如何积极转变自己的工作观念和服务方式。我们相信,这次思想的碰撞必将带来灵感的火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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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 键 词: | 《物权法》 社会 审议 物业管理行业 和谐 纵论 物业管理企业 出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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