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保障性住房市场化之路探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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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本文: | 王春华.中国保障性住房市场化之路探索[J].上海房地,2008(11):26-2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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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王春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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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单位: | 浙江省社科院经济研究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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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近期实施的《北京市限价商品住房管理办法(试行)》规定,“限价房5年内不得转让”。与此相类似,去年9月底发布的《北京市经济适用住房管理办法(试行)》规定“购买经济适用房不满5年的,不得上市交易,确需转让的,可向购买人户口所在区县住房保障管理部门申请回购;满5年的,出售时应交纳土地收益等价款,并由政府优先回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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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 键 词: | 住房市场化 保障性 经济适用房 中国 住房管理 不得转让 上市交易 管理部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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