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减持股份由成本法转为权益法如何调整合并报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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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本文: | 冷琳.因减持股份由成本法转为权益法如何调整合并报表[J].财会月刊,2013(5):37-3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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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冷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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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单位: | 湖南财政经济学院,长沙41020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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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企业由于转让部分股份,对被投资单位不再拥有控制权,影响程度转为共同控制或重大影响时,长期股权投资的核算方法应相应由成本法转为权益法。此时投资企业个别财务报表中的分录采用追溯调整法编制,对剩余股份视为原取得该投资时即采用权益法核算。但如果投资企业需要编制合并财务报表,在合并报表中是否应该抑或应如何进一步编制调整分录,对初学者来说往往难以理解。本文针对这些问题结合案例阐述自己的观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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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 键 词: | 权益法核算 追溯调整法 合并报表 成本法 股份 合并财务报表 被投资单位 减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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