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般纳税人企业增值税明细账的期末结转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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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本文: | 王关明.一般纳税人企业增值税明细账的期末结转[J].财会月刊,2007(9):67-6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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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王关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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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单位: | [1]中国航空工业第116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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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企业会计制度》对一般纳税人增值税的会计核算做了详细的规定,但对于应交增值税明细账的期末结转规定不是十分明确。笔者根据实务经验,对此进行归纳总结。1.应交增值税明细账的月末结转。(1)计算当月应交增值税。当月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明细科目贷方发生额+“出口退税”明细科目贷方发生额-(“进项税额”明细科目借方发生额-“进项税额转出”明细科目贷方发生额+“出口抵减内销产品应纳税额”明细科目借方发生额+“应交增值税”二级明细科目期初借方余额)。若计算结果大于零,为企业当月实际应交纳的增值税额;若计算结果小于零,为企业当月留抵的增值税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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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 键 词: | 企业增值税 一般纳税人 明细账 结转 期末 “进项税额转出” 二级明细科目 应交增值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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