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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工程审计主体北大核心
引用本文:郑石桥,时现,王会金.论工程审计主体北大核心[J].财会月刊,2019(15):100-103.
作者姓名:郑石桥  时现  王会金
作者单位:1.南京审计大学211815;2.南京财经大学210046;
基金项目:审计署重点课题“完善国家审计制度研究”(项目编号:17SJ03002);江苏省品牌专业建设工程资助项目
摘    要:基于经典审计理论,提出一个体现工程特征的工程审计主体的理论框架。工程审计主体的选择是委托人的权力,委托人有三种方式来建构审计主体:一是自行设立审计机构,二是从市场上购买审计服务;三是前两者结合。委托人选择审计主体的基本原则包括独立性原则、审计质量原则和审计成本原则。在工程领域,工程审计主体包括政府审计机关、内部审计机构和中介机构,不同的资源类委托代理关系下,委托人对工程审计主体的具体选择不同。当需要聘任中介机构时,中介机构选聘主体、中介机构选聘方式和中介机构费用支付方式都会影响工程审计的效率和效果。

关 键 词:工程审计主体  独立性原则  审计质量原则  审计成本原则  中介机构选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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