混合销售行为的存在基础及税务处理新变化北大核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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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本文: | 王增民.混合销售行为的存在基础及税务处理新变化北大核心[J].财会月刊,2017(12):104-10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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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王增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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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单位: | 1.郑州大学西亚斯国际学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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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金项目: | 郑州大学西亚斯国际学院科研基金资助项目(项目编号:2016JGZD0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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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2017年5月1日开始实施的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7年第11号对混合销售行为的概念和税务处理又有了新的规定。从混合销售行为存在的基础出发,通过分析"营改增"前、全面"营改增"后、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7年第11号开始实施后混合销售的内涵和税务处理变化,发现相关税收法规应统一混合销售的定义、属性、税务处理方法,增强税法文件的规范性,避免歧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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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 键 词: | 混合销售 营改增 存在基础 税务处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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