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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际利率法下可提前赎回持有至到期投资的利息收入确认
引用本文:刘军英.实际利率法下可提前赎回持有至到期投资的利息收入确认[J].财会月刊,2011(1):17-18.
作者姓名:刘军英
作者单位:平顶山学院经济与管理学院;
摘    要:根据相关规定,作为持有至到期投资的主要是债权性投资,且在持有期间应当按照摊余成本计量,并按照期初摊余成本和实际利率确认当期利息收入,计入投资收益。实际利率应当在取得持有至到期投资时确定,在该持有至到期投资存续期间或适用的更短时间内保持不变。但是持有至到期投资如果是附有可能提前赎回条款的债券,

关 键 词:持有至到期投资  实际利率法  利息收入  赎回条款  收入确认  债权性投资  成本计量  摊余成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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