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增值税核算账户设置之我见
引用本文:顾茂森.增值税核算账户设置之我见[J].财会月刊,2004(11):37-38.
作者姓名:顾茂森
作者单位:湖南省南津渡水电站
摘    要:现行会计制度对增值税的会计核算规定:在"应交税金"明细科目下设"应交增值税"和"未交增值税"明细科目;在"应交增值税"明细科目中增设"转出未交税金"、"转出多交税金"等科目.从目的上看,这样规定是为了更好地区分当月已交、当月留抵、当月应交未交、当月多交税款等不同情况,防止因核算不细而造成用当月留抵税款抵减上月欠税等现象.但从几年来的工作实践情况看,实际运用效果较差.在此,笔者结合多年来在实际工作中发现的问题作些分析,并提出一些初步的改进建议,与大家探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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