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税制结构优化视角下的个税改革:突破矛盾性命题约束
引用本文:崔志坤,经庭如,童大龙.税制结构优化视角下的个税改革:突破矛盾性命题约束[J].经济体制改革,2012(3):27-31.
作者姓名:崔志坤  经庭如  童大龙
作者单位:安徽财经大学财政与公共管理学院(中国社会科学院财贸所);安徽财经大学财政与公共管理学院
基金项目: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青年研究项目“中国式分权、地方政府供给能力与地方税体系优化”(09YJC790005);2010年安徽省高校省级优秀青年人才基金项目“地方财政收入预测模型及实证分析——以安徽省为例”(2010SQRW046)的阶段性成果
摘    要:在不同的税制结构类型下会形成个人所得税的不同特征。税制结构与个人所得税制度形成了相互制约的关系,一定类型的税制结构以一定的个人所得税制度为基础,而个人所得税制度决定了个人所得税在税收体系中的地位。中国的个人所得税制度改革作为整体税制改革中的一部分,其改革过程体现一些"矛盾式"的命题:"简税制"与混合征收复杂化趋势的矛盾;所占比重低与被赋予较强调节收入分配作用的矛盾;社会公众对个人所得税既关注又相对比较陌生的矛盾,等等。这些表面上看上去矛盾的方面制约着个人所得税制度的改革。因此,应着眼于调节收入分配、调整税负结构、增强税制透明度。中国的个税改革应明确是在以流转税为主体的背景下进行的制度设计;个人所得税制度的改革应与税制结构优化同步;个人所得税具体要素设计要有利于个人所得税的成长。

关 键 词:个人所得税  税制结构  收入分配  税制透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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