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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会计准则——债务重组(三)
引用本文:李一经.企业会计准则——债务重组(三)[J].中国审计信息与方法,2001(5):32-34.
作者姓名:李一经
作者单位:中平建会计师事务所
摘    要:(四)修改其他债务条件的会计处理 一般情况下, 在修改其他债务条件后,债务人将来应付金额是可以确定的,但有时债权人仅同意作出一定的让步,以帮助债务人缓解暂时的财务困难,一旦债务人经营情况好转后,债务条件将恢复到正常水平。从会计角度讲,重组后的债务人的经营情况是否真的会好转,构成一项不确定事项。 1.以修改其他债务条件进行债务重组,重组债务的账面价值大于将来应付 (应收 )金额; 债务人应将重组债务的账面价值减至将来应付的金额,减记的金额确认为资本公积; 债权人应将重组债权的账面价值减至将来应收金额,减…

关 键 词:中国  企业  会计原则  债务重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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