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炒鱿鱼”怎样“炒”才合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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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本文: | 李新伟,路伟.“炒鱿鱼”怎样“炒”才合法[J].中国劳动保障,2006(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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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李新伟 路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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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单位: | 河北省衡水市劳动保障局,河北省衡水市劳动保障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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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现实生活中,经常听到有人在谈论中提到某某被老板“炒鱿鱼”了,或者是有人说:我们公司老板太不够意思,我把老板给“炒”了。职场里人们常讲的“炒鱿鱼”,即解除劳动合同,是指劳动合同订立以后,在还没有全部履行之前,由于某种因素导致劳动合同一方或者双方当事人提前解除劳动关系的行为。劳动合同只有在生效以后,才存在解除的问题,无效合同不发生合同解除。劳动合同一旦生效即具有法律约束力,当事人不能随意解除劳动合同。根据法律规定,劳动合同解除主要有协商解除和法定解除两种。劳动合同解除后劳动关系即自行终止,也就是说,一旦解除了劳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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