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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对第三人所有犯罪工具的没收
引用本文:黄秀富.论对第三人所有犯罪工具的没收[J].福建质量管理,2017(24).
作者姓名:黄秀富
作者单位:西南科技大学 四川 绵阳 610619
摘    要:我国刑法未对第三人所有的犯罪工具没收作出明确规定,存在漏洞.大陆法系国家和地区对第三人所有的犯罪工具没收立法已成为趋势.本文针对第三人所有犯罪工具没收的规范目的、 适应条件、 类型、 审查规则进行论述.

关 键 词:犯罪工具  第三人  没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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