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税务系统组织结构的现状、问题及设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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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本文: | 刘康华,蒲佐毅.我国税务系统组织结构的现状、问题及设想[J].集团经济研究,2006(2):63-6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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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刘康华 蒲佐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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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一、我国税务系统组织结构的现状
我国现行的税务系统组织结构是1994年分税制时设置的,实行的是四级垂直管理,即国家税务总局和省政府一级,省级国、地税局,地级市国、地税局和县级国、地税局,其中国税机关垂直于国家税务总局领导,地税机关省以下垂直管理,省地税局行政上属省政府领导,业务上归国家税务总局指导.现行的国税和地税分立的税收征收管理机构确保了分税制财政体制下的税制改革的顺利进行,垂直管理体制在一定程度上排除了地方政府对税务机关依法行政行为的干预,基本保证了税法的政令畅通,为实现依法治税创造了一定的条件,确保了中央和地方财政收入的安全和持续大幅度增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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