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力行业碳交易试点上市公司碳信息披露研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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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本文: | 刘梅娟,金佳颖,喻海霞,厉珍珍.电力行业碳交易试点上市公司碳信息披露研究[J].财会通讯,2021(3):92-9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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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刘梅娟 金佳颖 喻海霞 厉珍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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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单位: | 浙江农林大学经济管理学院 浙江 杭州 311300;国家税务总局屏南县税务局 福建 宁德352300;亿帆医药股份有限公司 浙江 杭州 311300;浙江科技学院经济与管理学院 浙江杭州 31002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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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金项目: | 本文系国家社科基金年度项目"碳排放权交易下我国企业森林碳汇会计制度设计及运行机制研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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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碳信息披露制度建设是我国碳排放权交易体系建立和发展的一项重要基础性工作,随着2011年我国碳交易试点工作的开展,电力行业首先成为碳交易市场重要试点对象.本文结合碳交易信息披露的制度背景,以较早开展试点的电力行业上市公司为研究对象,分析其在2014—2017年的碳信息披露情况,并进一步对电力行业试点上市公司存在的碳信息披露比例、披露方式、披露内容及披露时间等问题进行剖析.基于此,本文从加强碳会计确认与计量方法研究、规范碳信息披露制度、健全碳信息披露监督机制、提高企业自愿披露碳信息意识等方面提出相应的对策与建议,以完善我国碳排放权会计制度的建设,推进我国电力行业低碳转型和碳交易市场的健康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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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 键 词: | 电力行业 碳交易 信息披露 碳会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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