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于"财税适度分离"的增值税费用化会计处理模式构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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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本文: | 王琴,李岩岩,苑振前.基于"财税适度分离"的增值税费用化会计处理模式构建[J].财会通讯,2021(11):106-11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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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王琴 李岩岩 苑振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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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单位: | 南京审计大学会计学院 江苏 南京 210000;南京永晔会计师事务所(普通合伙)江苏 南京 2100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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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国内外研究发现"财税合一"的增值税会计无法反映纳税人的真实税负以及对企业利润的影响,会降低会计信息质量.文章从累计造假千亿的康美药业舞弊案出发,说明全面实行"营改增"后,当前采用的"财税合一"增值税会计没有对增值税费用化,使增值税在利润表外循环,无法成为预测利润的费用项目,给舞弊提供机会.因此文章提出构建"财税适度分离"的增值税费用化会计处理模式,分离的程度应在成本效益原则的基础上,根据财税差异程度和协调成本决定."适度"体现在,对进项税额差异不进行确认,而对于销项税额差异进行会计确认.该模式实务操作简单,应用性强,并且能够充分体现"减税降费"政策给企业带来的红利,可以提高企业采用费用化模式的积极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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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 键 词: | 营改增 财税适度分离 费用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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