增值税核算方法改进刍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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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本文: | 杨家穆.增值税核算方法改进刍议[J].财会通讯,2008(1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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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杨家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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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单位: | 重庆市丰都县国税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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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现行增值税的会计核算方法主要存在以下不足:
一是“应交税金”科目的属性混淆不清。设置“应交税金一未交增值税”的目的在于将应交、未交的增值税与待扣进项税额区别开来,防止其相互抵冲而超前抵税。现行的“应交税金一应交增值税”科目,其末余额在借方,表示尚未抵扣的进项税额,进项税额是货物的附属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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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 键 词: | 增值税核算 “应交税金” 会计核算方法 进项税额 未交增值税 应交增值税 附属品 科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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