权益法下长期股权投资所得税会计问题探讨 |
| |
引用本文: | 陈往来,徐文学.权益法下长期股权投资所得税会计问题探讨[J].财会通讯,2006(2):63-64. |
| |
作者姓名: | 陈往来 徐文学 |
| |
作者单位: | 江苏大学,江苏大学 |
| |
摘 要: | 按照会计制度规定,当投资企业对被投资企业具有控制、共同控制或者重大影响时,长期股权投资应采用权益法核算。在运用权益法对长期股权投资进行核算时,由于会计制度与税法确认收益或损失的时间不同,涉及到一系列的所得税会计的问题。本文拟对这些问题进行详尽的分析和探讨。首先,企业采用权益法核算长期股权投资时,对于长期股权投资的初始投资成本小于应享有被投资企业所有者权益份额的差额,在调整长期股权投资成本的同时,会计上作为“资本公积”处理,不计入损益。对于长期股权投资的初始成本大于应享有的被投资企业所有者权益份额的差额,应…
|
关 键 词: | 长期股权投资 权益法核算 所得税会计 会计问题 被投资企业 会计制度 控制 收益 税法 |
本文献已被 CNKI 维普 等数据库收录!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