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吸收合并涉及的股权投资差额会计处理
引用本文:李朋,杨悦.吸收合并涉及的股权投资差额会计处理[J].财会通讯,2005(12):42-42.
作者姓名:李朋  杨悦
作者单位:利安达信隆会计师事务所珠海分所,利安达信隆会计师事务所珠海分所
摘    要:一、母公司吸收合并全资子公司,母公司的会计处理对于非全资子公司,母公司需要首先购买子公司剩余股权,将其变为全资子公司后再实施吸收合并。此时的会计处理为母公司继续沿用原企业账册,按合并前子公司的账面余额,借记所有资产科目,贷记所有负债和所有者权益科目。然后对冲母公司对子公司的长期股权投资各明细科目(“股权投资差额”除外)与子公司的所有者权益科目。根据财政部“关于执行《企业会计制度》和相关会计准则有关问题解答(二)”的规定,初始投资成本大于应享有被投资单位所有者权益份额的差额,借记“长期股权投资——××单位(股…

关 键 词:股权投资差额  吸收合并  会计处理  全资子公司  所有者权益  明细科目  长期股权投资  母公司  账面余额  原企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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