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税法下广告业税务筹划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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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本文: | 杨玉稳.新税法下广告业税务筹划[J].财会通讯,2010(1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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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杨玉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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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单位: | 河北省气象局财务核算中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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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营业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的规定,广告业是指利用图书、报纸、杂志、广播、电视、路牌、电影、幻灯、招贴、橱窗、霓虹灯、灯箱等形式为介绍商品、经营服务项目、文体节目或通告、声明等事项所作的宣传和提供劳务服务的业务。广告业主要涉及营业税、城市维护建设税、教育费附加、文化事业建设费和企业所得税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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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 键 词: | 业务招待费 中华人民共和国 税务筹划 营业税 税法 广告业务 广告宣传 广告公司 服务项目 企业所得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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