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本学科首页   官方微博 | 高级检索  
     检索      

新税法下广告业税务筹划
引用本文:杨玉稳.新税法下广告业税务筹划[J].财会通讯,2010(11).
作者姓名:杨玉稳
作者单位:河北省气象局财务核算中心;
摘    要: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营业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的规定,广告业是指利用图书、报纸、杂志、广播、电视、路牌、电影、幻灯、招贴、橱窗、霓虹灯、灯箱等形式为介绍商品、经营服务项目、文体节目或通告、声明等事项所作的宣传和提供劳务服务的业务。广告业主要涉及营业税、城市维护建设税、教育费附加、文化事业建设费和企业所得税等。

关 键 词:业务招待费  中华人民共和国  税务筹划  营业税  税法  广告业务  广告宣传  广告公司  服务项目  企业所得税  
本文献已被 CNKI 等数据库收录!
设为首页 | 免责声明 | 关于勤云 | 加入收藏

Copyright©北京勤云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京ICP备09084417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