试探工商行政管理局对电子商务的监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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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本文: | 焦斌龙.试探工商行政管理局对电子商务的监管[J].中国工商管理研究,2002(10):52-5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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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焦斌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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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单位: | 中国人民大学经济学院博士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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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不能监管。电子商务是近年来新兴的一种交易方式,它对传统的经营理念、经营方式、经营活动等产生了重大冲击。面对这种冲击,许多人感到茫然,有人提出在现有的条件下,工商行政管理对电子商务的监管一没有法律依据,二不具备监管能力和手段。笔看来,持这种观点的人存在对电子商务的认识误区。从法律角度看,现在已经颁布的有关监管法律在立法精神和法律适用性方面都适用于工商行政管理对电子商务的监管,只是没有对电子商务进行专门的说明和缺乏具体的实施细则,但是,不能据此就说缺乏法律依据。至于监管能力和手段,的确电子商务对工商行政管理的传统监管手段和能力提出挑战,它需要运用电子手段进行监管。但是,并不是不能进行监管,关键在于对电子商务要有一个正确的认识。面对眼花缭乱的电子商务活动,我们必须清醒的认识到,电子商务也是一种商务活动,只不过交易手段不同而已。有了这样的认识,我们只要恰当的选择监管切入点,将传统监管手段和电子手段结合,完全可以对电子商务进行有效的监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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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 键 词: | 工商行政管理局 电子商务 市场监管 认识误区 法律 市场主体准入 电子合同管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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