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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市股份制企业发展状况及按照《公司法》加以规范的对策
引用本文:胡道乐,王常鈺,王建军,张焰.我市股份制企业发展状况及按照《公司法》加以规范的对策[J].中国工商管理研究,1995(5).
作者姓名:胡道乐  王常鈺  王建军  张焰
作者单位:湖北省沙市工商局
摘    要:一、我市股份制企业概况 我市的股份制改造工作,按国务院1992年颁布施行的《股份有限公司规范意见》,从1992年下半年开始起步,先后成立了沙隆达、湖北神电、沙市商场、活力28(集团)、湖北合纤、湖北佳鹰、湖北金狮、百货(集团)、湖北荆江、轻工机械、湖北众兴、湖北凤冠、恒丰塑料、湖北津汇、湖北沙棉等15家股份有限公司。其中,沙隆达公司1993年12月成为深圳股票上市公司。上述公司的前身全部为全民所有制企业。按行业分类为化工2家,轻工4家,纺织5家,工业1家,二轻1家,流通领域2家。总注册资本43582.11万元,总股本43176.76万元。其中国有股25716万股,占59.56%;法人股8278.61万股,占19.17%;个人股9182.15万股,占21.27%。国有股中,比例最高的一家是恒丰塑料,占82.3%;比例最低的一家是湖北金狮,占19.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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