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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登记行为司法审查之我见
引用本文:唐蔚倩.公司登记行为司法审查之我见[J].中国工商管理研究,2012(12):32-33.
作者姓名:唐蔚倩
作者单位:上海市工商局长宁分局
摘    要:公司登记是指申请人在公司设立、变更、终止时,依法向工商机关提出申请,工商机关依法审查核准并记载法定登记事项的行为。公司登记行为包括申请人的申请行为和工商机关审查、核发(变更、注销)《营业执照》的行为。申请人或者第三人对公司登记行为不服时,可以申请行政复议,也可以直接提起行政诉讼。申请行政复议的,对行政复议决定不服时.还可以提起行政诉讼。因此,在公司设立、变更、注销等各环节,公司登记行为都可能接受司法审查。研究公司登记行为的司法审查,有助于工商机关强化公司登记行为的合法性和有效性,提高行政审批效能,降低行政诉讼风险。本文试从分析公司登记行为的法律属性人手,结合实践,探讨公司登记行为的司法审查原则与内容,倡导建立不同模式的公司登记司法审查机制。

关 键 词:公司登记行为  司法审查原则  行政复议决定  工商机关  《营业执照》  司法审查机制  公司设立  行政诉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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