增值税转型对企业的影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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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本文: | 解丹.增值税转型对企业的影响[J].现代审计与会计,2009(1):28-2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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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解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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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单位: | 鹤岗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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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作为我国新一轮税制改革的重要内容,2004年7月1日增值税转型试点工作先后在东北三省、中部六省26个老工业基地城市的部分行业进行。从生产型增值税向消费型增值税,允许企业抵扣当年新增固定资产所含的进项税额意味着:企业增值税抵扣范围扩大了,税负相应减轻。经过四年增值税转型试点实施表明:企业减负,活力增强,投资过热并未出现,对财政影响远小于预期。据财政部统计,截至2007年年底,东北和中部转型试点地区新增设备进项税额总计244亿元,累计抵减欠缴增值税额和退给企业增值税额186亿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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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 键 词: | 企业增值税 增值税转型 消费型增值税 生产型增值税 东北三省 抵扣范围 进项税额 增值税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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