拆迂中的“公共利益前提”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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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本文: | 林文,马娅.拆迂中的“公共利益前提”[J].东南置业,2010(1):60-6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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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林文 马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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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单位: | 福州市房地产经济研究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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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公共利益是城市房屋拆迁合法存在的必要前提和惟一理由。近年,随着福建省作为海峡西岸经济区经济的高速发展和城市化进程的加快,各设区市都在进行旧城改造和工业园区建设等大规模的城市建设,拆迁数量剧增。各地政府为实现自己的城市建设目标,不断扩大征地的范围,强化拆迁工作力度。与此同时,失地农民和被拆迁居民由于得不到合理的补偿和安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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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 键 词: | 公共利益 海峡西岸经济区 城市房屋拆迁 城市建设 城市化进程 园区建设 旧城改造 拆迁工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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