非物质文化遗产生产性保护研究——以刘伶醉酿酒工艺为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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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本文: | 王建祥,崔闽莲,金剑.非物质文化遗产生产性保护研究——以刘伶醉酿酒工艺为例[J].河北企业,2012(11):57-5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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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王建祥 崔闽莲 金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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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单位: | 1. 河北大学新校区管理与建设办公室 2. 河北大学人事处 3. 河北大学经济学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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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金项目: | 保定市社科规划项目《保定市非物质文化遗产生产性保护研究--以刘伶醉酿酒工艺为例》(项目批准号201201158)的系列研究成果之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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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正>非物质文化遗产生产性保护是指在具有生产性质的实践过程中,以保持非物质文化遗产的真实性、整体性和传承性为核心,将非物质文化遗产及其资源转化为物质形态产品的保护方式。在当前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不断遭遇现代化经济发展大潮冲击的背景下,本文拟以河北省省级非物质文化遗产刘伶醉酿酒工艺为例,对非物质文化遗产生产性保护问题进行分析。一、刘伶醉酿酒工艺概述刘伶醉系刘伶醉酿酒有限公司酿制的特曲名酒,以刘伶饮后"一醉三年"而得名。刘伶,字伯伦,魏晋时期沛国人,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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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 键 词: | 非物质文化遗产 生产性质 酿酒工艺 文化遗产保护 实践过程 保护性 保护方式 传统技艺 魏晋时期 传承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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