浅谈增值税核算账户设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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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本文: | 尚淑玲.浅谈增值税核算账户设置[J].财会研究(甘肃),2006(8):42-4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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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尚淑玲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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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单位: | 甘肃省机电设备总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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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现行税制实施后.现行会计制度对增值税的会计核算规定为在“应交税金”科目下设“应交增值税”和“未交增值税”明细科目。由于“应交增值税”明细科目的借方既要反映进项税额,又要反映预交的税金:贷方既要反映销项税额,又要反映出口退税、进项税额转出等情况,在“应交税金——应交增值税”账户的借方和贷方设若干个专栏:“进项税额”专栏、“已交税金”专栏、“减免税款”专栏、“出口抵减内销产品应纳税额”专栏、“转出未交增值税”专栏、“销项税额”专栏、“出口退税”专栏、“进项税额转出”专栏、“转出多交增值税”专栏。从目的上看,这样规定是为了更好地区分当月已交、当月留抵、当月应交未交、当月多交税款等不同情况.防止因核算不细而造成用当月留抵税款抵减上月税款等现象.但从几年来的工作实践情况看,实际运用效果较差。在此,笔者结合多年来的实际工作提出了一些初步的改进建议.与读者共同探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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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 键 词: | 增值税核算 账户设置 “进项税额转出” “应交税金” “未交增值税” “出口退税” 应交增值税 减免税款 明细科目 现行会计制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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