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民事诉讼中法务会计提供的主要服务 |
| |
引用本文: | 谢达理,黄孝红,彭湘华.我国民事诉讼中法务会计提供的主要服务[J].会计之友,2008(35):103-104. |
| |
作者姓名: | 谢达理 黄孝红 彭湘华 |
| |
作者单位: | 1. 海口经济学院经贸学院 2. 长沙民政职业技术学院 |
| |
基金项目: | 海南省教育厅高校科研项目
|
| |
摘 要: | 民事诉讼是按不同阶段逐步进行的。在民事诉讼的不同阶段及某些特殊情况下,法务会计可以有针对性地提供不同的服务,如提供咨询服务、对准备提交给法院的财务会计证据进行评估和受委托进行鉴定并以鉴定人身份参加庭审等。
|
关 键 词: | 民事诉讼 诉讼支持 法务会计 服务 |
本文献已被 维普 万方数据 等数据库收录!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