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注册会计师审计所涉民事责任的两点看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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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本文: | 易虹.对注册会计师审计所涉民事责任的两点看法[J].会计之友,2002(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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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易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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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单位: | 广东省财贸管理干部学院副教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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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注册会计师审计的民事责任是指由法院判决的、令会计师事务所及注册会计师承担的具有民事性质的责任,主要是由其停止侵害委托人或其他利害关系人的经济利益,并赔偿所造成的经济损失.如现行<注册会计师法>第十六条规定:"会计师事务所对本所注册会计师依照前款规定承办的业务,承担民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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