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强对财务签批“一支笔”的监督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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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本文: | 马侠,李自春.加强对财务签批“一支笔”的监督[J].审计月刊,2000(1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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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马侠 李自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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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单位: | 汉江集团公司审计处
(马侠),汉江集团公司审计处(李自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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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近年来,一些单位和部门为防止乱花钱、乱开口子问题的发生,提倡财务管理“一支笔”签批报销的做法。从目前的实际情况来看,由于“一支笔”签批权力的高度集中,必要的监督制约措施没有跟上,因此引发的经济违法违纪问题层出不穷。《中国审计报》2000年4日7日以“一支笔狂签乱支,审计后革职丢官”为题,登载了江苏徐州某县一镇长郑某调离前利用手中的“一支笔”签批权,突击签报了近百万元费用票据,贪污公款12万元,被开除党籍、撤职的经济违法违纪案例。令人费解的是郑某报销个人费用票据,无经手人、审核人和年月日,只有郑某自己签的“同意报”字样,居然能堂而皇之地全部报销了,这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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