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应修定招待费标准
引用本文:陈国柱.应修定招待费标准[J].现代审计,2005(1):13-13.
作者姓名:陈国柱
摘    要:自1998年5月国家财政部印发了《行政事业单位业务招待费列支管理规定》以来,对控制行政事业单位招待费支出、减少损失浪费、促进党政机关廉政建设起到了较好的作用,但随着社会经济的发展、社会环境的变化、物价的变动,原定的“不得超过当年单位预算中公务费的2%”的规定已不能适应当前行政事业单位的经营管理,应当予以修定。

关 键 词:行政事业单位  业务招待费  国家财政部  物价  变动  支出  经营管理  公务  党政机关  修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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