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本学科首页   官方微博 | 高级检索  
     检索      

说假——《会计法》学习偶感
引用本文:曾明.说假——《会计法》学习偶感[J].教育财会研究,2001(6).
作者姓名:曾明
作者单位:华中师大文学院 武汉
摘    要:《会计法》开宗明义就指出:“为了规范会计行为,保证会计资料真实、合法、完整,维护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制定本法。”遏制会计作假的恶性发展是新《会计法》的基本宗旨和灵魂。正如一些专家所指出的那样,这部针对作假痼疾痛下针砭的峻法将成为会计领域打假的“重武器”。我

本文献已被 CNKI 等数据库收录!
设为首页 | 免责声明 | 关于勤云 | 加入收藏

Copyright©北京勤云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京ICP备09084417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