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有企业兼并、破产、改制财务会计处理有关规定简介——适用于公司制改建部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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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本文: | 肖汉坚,欧穗灵.国有企业兼并、破产、改制财务会计处理有关规定简介——适用于公司制改建部分[J].广东审计,1998(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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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肖汉坚 欧穗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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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单位: | 汕头市审计师事务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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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国有企业公司制改建是指国有企业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规定的程序,经批准改建为有限责任公司(包括独资公司)和股份有限公司。国有企业实行公司制改建,可以采取整体改建、分立式改建和合并式改建。现将改建中有关财务会计处理的规定简介如下:一、关于资产评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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