浅谈加强会计人员继续教育工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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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本文: | 林亦锵.浅谈加强会计人员继续教育工作[J].福建财会,2001(10):9-1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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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林亦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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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单位: | 福建省交通会计学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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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规定:“对会计人员的教育和培训工作应当加强。”财政部于1998年1月23日发布了《会计人员继续教育暂行规定》(以下简称《暂行规定》,明确指出:“会计人员继续教育是会计管理工作的一个组成部分,是会计队伍建设的重要内容。”加强会计人员继续教育。对我省交通系统现有会计人员队伍建设具有十分重要的现实意义。根据1999年《会计证》年检统计,我省省属交通企事业单位当年底从事会计工作人员近1100人,其中具有中级会计职称以上的人员仅占17%,具有高级会计职称的人员仅5人。这说明我省交通系统会计人员知识结构偏低,在此情况下,加强会计人员继续教育形势更为迫切,任务更为繁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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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 键 词: | 会计人员 会计队伍建设 会计管理工作 会计证 中级会计职称 会计工作 财政部 继续教育工作 知识结构 情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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