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预计负债的会计处理与纳税调整
引用本文:单树标,杨宁.预计负债的会计处理与纳税调整[J].科技与企业,2005(4):90-92.
作者姓名:单树标  杨宁
作者单位:[1]江苏省徐州市地方税务局稽查局注册税务师、会计师 [2]北京地方税务局西站分局
摘    要:按《企业会计制度》和《企业会计准则——或有事项》的规定,企业若与或有事项相关的义务同时符合下列条件,则应将其作为负债:(1)该义务是企业承担的现时义务;(2)该义务的履行很可能导致经济利益流出企业;(3)该义务的金额能够可靠地计量。符合上述确认条件的负债,在会计核算时,应在确认负债的同时,确认当期损失。

关 键 词:纳税调整  会计处理  预计负债  《企业会计制度》  企业会计准则  或有事项  经济利益  确认条件  会计核算  义务  金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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