驳“会计信息商品论”——与谢德仁同志商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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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本文: | 钟子亮.驳“会计信息商品论”——与谢德仁同志商榷[J].四川会计,1995(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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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钟子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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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单位: | 陕西财经学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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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四川会计》1994年第5期发表谢德仁同志《现代会计信息:一种特殊商品》一文(以下简称“谢文”),认为现代会计信息是一种特殊商品.本人持不同见解,现提出与谢德仁同志商榷.一、企业会计人员属于企业内部代理关系层“谢文”说:“会计信息系统作为‘第三方’介入受托责任关系(内部和外部双重)的性质,决定了会计人员本质上不是、也不应该是由受托人以雇佣为受托人生产会计信息(即出卖劳动),而是既为委托人服务,又为受托人和职工服务.”“企业会计人员不能等同于一般生产工人,不能划入企业内部代理关系层.”按“谢文”的意思,企业会计信息系统是“第三方”,同时为委托人(投资者)和受托人(管理者)服务,会计信息系统根本不是企业管理系统的组成部分.这是站不住脚的.众所周知,会计是适应管理生产的需要而产生,并随着生产的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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