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的个人所得税的完善和改革设想 |
| |
引用本文: | 李宇生,张媛.我国的个人所得税的完善和改革设想[J].活力,2010(8):92-92. |
| |
作者姓名: | 李宇生 张媛 |
| |
作者单位: | 1. 哈尔滨铁路局三棵树车辆段,哈尔滨,150001 2. 黑龙江省社会医疗保险局,哈尔滨,150001 |
| |
摘 要: | 一、选择合理的个人所得税税制模式
世界各国实行的个人所得税制一般有三种类型,即分类所得税制、综合所得税制、混合所得税制。这三种税制各有所长.各国在设计税制时均需根据具体情况加驻运用。我国目前实行的分类个人所得税制.由于对不同性质所得采取不同的税率,不具有累进调节作用.所以被认为是公平性较差的税制.而且分类所得课税模式在我国的实践已经表明这种模式与我国的经济发展不相适应。因而改革势在必行。考虑到我国的国情,为了既增强个人所得税的公平性.又具有操作上的可行性.近期内较佳的选择应是采取综合所得课税为主要分类所得课税为辅的混合所得税模式.
|
关 键 词: | 个人所得税制 改革 分类所得税制 混合所得税制 税制模式 综合所得税制 所得课税 经济发展 |
本文献已被 维普 万方数据 等数据库收录!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