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应以无过错归责作为国家赔偿原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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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本文: | 尹霞,朱丽明.我国应以无过错归责作为国家赔偿原则[J].现代企业,2011(11):58-5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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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尹霞 朱丽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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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单位: | 中国科学技术大学人文与社会科学学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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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我国《国家赔偿法》自1995年颁布以来,实施过程中暴露出许多不足,尤其是该法的归责原则问题更是备受争议。经过多年艰难曲折的修正,2010年十一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四次会议终于通过了《国家赔偿法》的修正草案,并在诸多方面尤其是归责原则问题上进行了调整。然而,修改后的归责原则对于《国家赔偿法》能否实现其保障公民权利的根本目的仍然存在较大的遗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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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 键 词: | 《国家赔偿法》 过错归责 赔偿原则 全国人大常委会 原则问题 2010年 修正草案 公民权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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