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环境处罚能够威慑并整治企业违规行为吗?——基于国家重点监控企业的分析
引用本文:姜楠.环境处罚能够威慑并整治企业违规行为吗?——基于国家重点监控企业的分析[J].经济与管理研究,2019,40(7):102-115.
作者姓名:姜楠
作者单位:南开大学经济学院 天津,300071
基金项目: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重大项目“城市生态文明建设机制、评价方法与政策工具研究”(13&ZD158);南开大学经济学院“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经济思想”专题计划资助项目
摘    要:基于环境处罚的功能定位,本文论证了环境处罚的理论标准,特别是考虑到不同情形的环境罚款标准。通过对国家重点监控企业的实证分析发现,处罚标准与重点监控组合共同起到了较好的威慑作用,但环境罚款及其他处罚措施在责令企业整改方面效果并不乐观。政策启示包括:首先,提高环境处罚标准确定的科学性,有效的罚款威慑必须与企业的利润挂钩;其次,提高政府环境处罚的执行能力和效率,加大对环境监察和执法方面的人力财力投入;最后,环境处罚的执行还需其他政策相互配合,需注重环境管理和治理的制度体系建设,提高政策合力。

关 键 词:环境处罚  环境罚款  威慑  整治  重点监控
收稿时间:2019/1/13 0:00:00
本文献已被 万方数据 等数据库收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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