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本学科首页   官方微博 | 高级检索  
     检索      

单方解除劳动合同透析
引用本文:贾静.单方解除劳动合同透析[J].山东劳动保障,2003(9).
作者姓名:贾静
摘    要:一、劳动者单方解除劳动合同《劳动法》第31条规定:“劳动者解除劳动合同,应当提前30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在现实生活中,有很大比例的劳动者,在行使单方解除权时,说走马上就走,不按法律程序以书面形式提前30日通知企业,给企业造成了经济损失或给正常生产经营带来了麻烦。究其原因主要是劳动者履约意识和法律意识淡薄。对这一问题的解决,建议采取以下措施: 1.加强法制宣传和教育,不断增强劳动者的守法意

本文献已被 CNKI 等数据库收录!
设为首页 | 免责声明 | 关于勤云 | 加入收藏

Copyright©北京勤云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京ICP备09084417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