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屋租赁代理须由银行收、付租金政策问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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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本文: | 杨晓.房屋租赁代理须由银行收、付租金政策问答[J].北京房地产,2004(6):68-7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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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杨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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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4月底,北京市国土资源房屋管理局发布了《关于房地产经纪机构代理房屋租赁须委托银行收、付租金的暂行办法》。该办法规定自2004年5月1日起实施。该办法具体内容该如何理解,以及银行和企业该如何操作等都是各界所关心的问题,为此,记者特约了北京市国土房管局相关负责人针对银行、房地产经纪机构以及房屋租赁双方的相关问题进行了解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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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 键 词: | 房地产经纪机构 房屋租赁代理 中国 银行业务 《出租代理合同》 房屋租金 手续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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